追違規遭撞!「鳴笛」執勤有優先路權 律師:轎車恐負全責

記者許書維、朱淑君、沈明志/台中、彰化報導

年僅22歲的女警,才從警將近兩年時間,派出所同仁說,她平常人緣很好,跟大家相處融洽,加上常有破案表現,曾在警察節獲得表揚,這回為了追違規騎士,賣命穿越路口結果遭撞,詢問法界人士看法,最重要的一點,就在她有無鳴笛,律師說,假若女警有鳴笛,直行轎車恐怕要負擔全責。

▲年僅22歲吳姓女警,平時表現相當不錯。

女警被撞飛後,勇敢忍著眼淚連唉都沒唉一聲,右腳粉碎性骨折,傷勢嚴重被送往醫院急救。

記者:「當時女警被撞飛的路口,就像這樣沒有兩段式待轉區,照理說應該轉彎車禮讓直行車,但女警因為正在值勤中,直接左轉這樣到底有沒有疏失,最關鍵問題就在他有無鳴笛。」

▲發生車禍時,警車直接從內側車道左轉。

從監視器來看,女警為了追違規機車在路口左轉,先略過第一台大貨車,接著穿過小客車到對向車道時,直行轎車直接撞上女警彈飛翻滾倒地,後面的預拌混凝土車緊急剎車減速,才沒輾過險象環生。從最外側直接往左切跟直行車發生車禍,女警有責任嗎?

▲女警當時由內側車道,直接向左騎。

律師林瓊嘉:「警方在執行職務時有無鳴笛,有無開警示燈號,有鳴笛有優先路權,如果沒鳴笛那就不受保護,兩人都有肇責。」

▲律師林瓊嘉說明機車與轎車路權。

年僅22歲吳姓女警留著妹妹頭綁馬尾,還有對會笑的眼睛長相很清秀,同事說他的表現相當不錯。

和美派出所所長:「吳姓女警平時上班與同事相處相當融洽,可見她人緣非常好。」

這名女警從警不到兩年,警專33期畢業,從嘉義到彰化和美分局上班,屢屢有傑出表現,還曾在警察節獲得表揚,這回為了抓闖燈違規騎士自己被直行轎車撞上,右腳嚴重骨折,幸好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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