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針對富味鄉公司摻偽案,前董事長陳文南等6人,被依照詐欺取財、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三項罪名起訴,今(30)日下午4點宣判,陳文南及陳瑞禮兄弟各判有期徒刑1年4月,均可緩刑2年,兩人各需向國庫繳交2500萬元罰款,另外四人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