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內線交易案 王令麟更二審逆轉判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2006年於任內涉及東森內線交易案,高等法院更二審認為罪證不足,於今(22)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檢方起訴,王令麟於2006年3月間,以東森媒體集團總裁身分,與凱雷集團於3月9日提出意向書,約定凱雷將以每股32.5元收購東森國際公司持有的東森媒體科技18%股權。之後,王令麟趁消息曝光前,即指示利用森暉旅行社、東森購物、東森得易購等公司買進東森國際股票,再陸續出脫持股賺取上千萬元差價。

對此,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王令麟無罪,高院二審、更一審均改判王令麟3年4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二審,認為應查明王令麟是否符合《速審法》減刑,高院更二審於今日上午維持一審無罪判決。檢方可上訴。(編輯:張家寧)

智慧城市新商業委員會成立大會,東森電視創辦人王令麟 圖/記者林敬旻攝

▲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