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交易案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NCC已著手調查

記者陳冠穎/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因涉及三中案,依照「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將其起訴,行政院黨產會在今年9月祭出處分。當年中廣交易案的密約規定「買方付款不到9成,華夏公司可推薦董監事」,引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質疑當年國民黨沒有完全退出黨產,違反廣電三法中「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

外傳國民黨當初為了符合廣電三法修法的「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在2007年將中廣賣給媒體人趙少康,被指國民黨出售中廣一事只是假象。雖然趙少康和國民黨多次否認,但黨產會調查三中交易案過程中,NCC發現中廣交易議定趙少康給付股款未達9成之前,中廣超過一半的派駐主管和董監事,仍是由國民黨的華夏公司主導。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已要求地檢署提供起訴相關資料,研就過後會交由委員會議決定下一步決定。行政院黨產會最快10月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行政處分若祭出,中廣近70億元資產將全數凍結。

法界人士表示,如果NCC確認趙少康違反黨政軍條款,按照輕重處分包含:廣電法罰最高2百萬元罰鍰;依行政程序法廢止96年許可股權轉讓行政處分之一部或全部;趙少康沒有提供正確契約,又隱匿國民黨實質控制中廣之事,NCC依行政程序法撤銷許可。假設廢止或撤銷行政處分,中廣也應該華夏公司持有狀態,但原華夏公司已經不存在,中廣必須還予國民黨,但也可能產生不當黨產的問題,中廣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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