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煒怒告前主播胞姊騙拍攝節目 求償百萬人民幣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歌手黃大煒指控T台前主播王雅麗胞姊王雅蘭,於前年以幫央視拍攝旅遊名義,欺騙他與女友Vicky到加拿大拍攝節目,但卻未幫他申請工作證,導致他在加國違法工作,因此他向法院提民事訴訟,要求王雅蘭賠償百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26日辯論終結,諭知於10月25日宣判。

▲黃大煒指控前主播胞姊王雅蘭欺騙他與女友一起至加拿大拍攝節目。(圖/資料照)

去年10月王雅蘭邀請黃大煒與女友Vicky一起前往加拿大參加龍蝦節活動,黃大煒本以為只是單純出遊,未料卻全程被攝影機跟拍,事後才知道王雅蘭藉著幫中央電視台拍攝旅遊節目的名義,獲得加拿大當地旅遊局贊助,但當時黃大煒與王雅蘭雙方不僅沒有簽署合約,更沒有同意使用肖像權,甚至還沒有幫黃大煒申請工作證,導致他們被認為在加拿大非法工作,黃大煒氣得向王提告求償百萬人民幣。

王雅蘭的律師指稱,雙方在加拿大拍攝期間相處愉快,因王女拒絕使用黃大煒音樂後,黃才態度丕變並在網路上惡言攻擊,且在訴訟過程中,只要不順其意,黃或其女友Vicky就會上網攻擊被告律師等,質疑黃提起本訟態度可議。但Vicky表示,她與黃大煒在臉書上的言論均依據事實,並願意負起法律責任。

▲黃大煒指控前主播胞姊王雅蘭欺騙他與女友一起至加拿大拍攝節目。(圖/資料照)

台北地方法院昨(26)日開庭審理,親自到庭的黃大煒並未多言,交由女友Vicky指稱「堅持索賠」,而王女則透過律師否認賠償責任;法官諭知全案辯論終結,並定於10月2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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