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喘老父因「一顆藥」疏失枉死 牙醫抗告10年終獲再審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10年前發生一起醫療疏失,一名詹姓牙醫當時為盡孝心,安排70歲的老父前往台中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進行要價4萬5千元的64切電腦斷層檢查等健康檢查,當時詹姓牙醫再三交代「夫親有氣喘病史」,不能使用特定藥物恩特萊錠Inderal,豈料院方仍給藥,導致父親30分鐘後氣喘發作,當日身亡,然而當時法院判定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的6名醫護人員無罪,但經過10年,詹姓牙醫提出新證據,也讓全案提起再審。

藥物,藥丸(圖非新聞當事人/攝影者Jamie,flikr CC License/網址http://bit.ly/2gKK3vN)

▲示意圖/攝影者Jamie,flikr CC License

彰化縣牙醫師詹金隆表示,2008年9月,他帶父親進行「頸動脈血管 MRI(磁振造影檢查)」、「心臟冠狀動脈、肺主動脈、主動脈攝影64切CT(電腦斷層檢查)」與「攝護腺檢查 MRI(磁振造影檢查)」,其中檢查說明書提及接受64切檢查者,醫師會視情況給予讓心跳趨緩慢的口服藥物Inderal(譯名:恩特來錠),因此特別叮嚀院方千萬不能讓有氣喘病史的父親服用該藥物,且父親檢查當天也在病史欄中勾了氣喘,但護理人員仍讓父親服用開藥物,導致父親氣喘病發、當日急救無效身亡。

疑醫院投藥不當致父身亡 兒向監院陳情獲再審牙醫師詹金隆(圖)的父親詹文忠有氣喘病史,多年前到醫院健檢,事先告知醫院不可服用藥物恩特萊錠,院方仍給藥,疑因此導致詹文忠氣喘病發身亡。詹金隆雖提告但相關醫療人員皆獲判無罪,詹金隆再向監察院陳情並提出新證據,監院指示法務部重啟調查,本月獲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提起再審。中央社記者蘇木春攝 107年9月27日

▲圖/中央社

而在一審審理過程中,衛生福利部根據豐原醫院的醫學文獻,指出恩特來錠作用時間為1-2小時,但死者30分鐘即出現身體不適,加上死者家人不希望解剖檢驗,因此無法確認死因,故一審法庭認為死者與服用藥物無絕對因果關係,判決醫護人員無罪。

家屬上訴二審時,一名李姓醫師則被認定有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6個月,然而更一審判決中指出,這名李姓醫師健檢當天根本不在場,也為曾接觸被害人,詹金隆強調「父親因一顆藥身亡,但整個司法過程中,主要關係人皆獲判無罪」讓他相當不能接受,自2013年後詹金隆不斷尋求再審途徑,同時向監察院陳情,並於日前提供新證據,終於獲得台中高分檢提起再審。(編輯:陳亦凡)

對此,台中豐原醫院表示,當初6名被告,目前僅剩一名張姓醫師仍在院中任職,其他人全都已離職,對於台中高分檢提起再審,院方表示尊重家屬、尊重司法,全案也已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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