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兵變嫩女友獻初夜 差7天滿14歲男友GG了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19歲的李姓男子3年前在育幼院時,結識小他5歲的少女,2人情竇初開成為戀人,去年李男接獲兵單,還差7天就滿14歲的小女友,為了不讓男友兵變獻上初夜,少女事後央求母親幫她主持婚事,這才說出2人已發生關係並私訂終身;社工得知後通報,少女雖出於自願與男友發生性關係,但因仍未滿14歲,李男無法獲得緩起訴,因此檢方依對未成年性交罪起訴李男。

▲李男當兵前因與未滿14歲的小女友發生性關係,被依對未成年性交罪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李男在國中時期因家庭欠缺功能,曾被送到育幼院安置,結識了當時年僅11歲的女友,2人在育幼院相互照顧,成為青梅竹馬,後來2人雖各自回到家庭,仍持續聯繫交往,去年2月李男接獲兵單即將入伍,少女因擔心男友兵變,就在少女滿14歲的前7天,帶著男友到外婆家初嘗禁果,事後少女滿心歡喜的向母親透露「我已經跟他私訂終身了,決定非他不嫁」,讓媽媽當場傻眼,經媽媽細問下,少女便坦承2人已發生親蜜關係;少女媽媽於是諮詢社工「未滿14歲可以跟男朋友結婚嗎?」社工驚呼不可以,社工瞭解下得知2人發生性關係後便緊急通報警政系統,要求少女母帶女兒驗傷,並報警處理。

李男到案坦承2人彼此相愛,並已有結婚的打算,才會發生性關係,而少女也向檢警表示不想告老公,而且母親也表示考慮等女兒畢業後就讓2人結婚;檢察官認為,少女在未滿14歲即與李男發生性關係,雖2人是你情我願,但情輕法重,仍依對未成年性交罪起訴李男。據了解,若李男再忍7天等少女年滿14歲,那麼檢方可依職權予以緩起訴處分,給予他自新的機會,但如今遭到起訴,將可能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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