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少年遭酒駕台商撞死 母淚憶孝兒:他打工錢都貼家用

社會中心/苗栗-台中報導

前(2016)年8月4日中午,台商莊豐銘返台和友人喝酒敘舊,結束後酒駕開車從苗栗回台中,途中違規逆向左轉,當場撞死騎車準備去打工的郭姓少年。該案在一審時,莊男因已賠償900萬元而獲得輕判緩刑,所幸近日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法官撤銷原判,改判莊3年10月,可上訴三審。據悉,郭姓少年相當孝順,年僅19歲的他,高職畢業準備提前入伍,為了就是想趕快進職場貼補家用,不料卻命喪酒駕輪下,家屬至今仍悲慟不已。

台商酒駕撞死孝子

▲▼郭姓少年平時都會打工賺錢貼補家用,當日騎車去打工,不料遭酒駕台商撞死。(圖/資料照)

台商酒駕撞死孝子

台商莊豐銘在中國大陸經營服裝配件,前年8月返台探親,在當年的8月4日中午和親友們開心喝酒吃飯,結束後無視喝酒不開車的法規,獨自酒駕返回台中大甲的住處,途中行經苗栗140號縣道和121縣道路口時,莊男違規左轉,直接撞上騎機車的郭姓少年。遭撞的少年因此滑行了數公尺,頭部重創、半身赤裸地倒在血泊中,路人見狀都覺得不忍,最後經緊急送醫後仍不幸宣告不治,19歲的年輕生命就這樣無辜被酒駕肇事者奪走。

肇事的莊男,事發當下不僅沒有下車查看,反而直接開走返家呼呼大睡,苗栗警方獲報後循線逮人,看到警察上門,一臉睡眼惺忪的莊男還說不知道自己有撞到人,直到被搜出行車紀錄器畫面才認錯,而當下經酒測,其酒測值高達0.8毫克。此案苗栗地院一審法官認定,莊男犯後態度良好,且已和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受害者父母900萬元,法官以符合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輕判2年、緩刑5年,言下之意,莊男酒駕撞死人免關。

對此,不僅家屬無法接受,社會大眾也認為太扯。經過上訴和重審後,日前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法官逆轉結果,認為不該因為肇事者有能力負擔高額賠償就予以減刑,此舉對受害家屬「情何以堪?」經審酌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法官改判莊男3年10個月,仍可上訴到三審。

台商撞死孝子

▲郭姓少年家屬透露,少年很乖又很孝順,是家族裡的開心果。(圖/資料照)

據悉,遭撞死的郭姓少年才年僅19歲,當日發生意外時正準備要去打工,不料卻在途中遇死劫,無辜命喪酒駕肇事者輪下。郭姓少年的姊姊當時透露,弟弟是家中的開心果,從小樂觀又上進,而且年紀還那麼小,明明有大好的未來,「但是現在被一個酒駕剝奪了...他的人生,為什麼?」郭姓少年的家屬表示,少年是個很乖的孩子,平時就會打工貼補家用,而剛高職畢業的他更說要趕快當兵,為了就是想早日進到職場賺錢,希望爸爸媽媽可以不用再那麼辛苦,不料這樣一個懂事的孩子慘遭撞死,讓幸福的一家人再也無法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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