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假疫苗禍首長春長生 遭重罰逾400億元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7月喧騰一時的大陸假疫苗風爆,今(16)日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別對長春長生公司作出多項行政處罰,共開罰人民幣91億元(約新台幣405億元),並對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作出依法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

▲大陸假疫苗禍首長春長生遭罰逾400億元(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假疫苗禍首長春長生遭重罰逾400億元。(圖/翻攝自微博)

根據陸媒報導,吉林「長春長生生物科技公司」透過官商勾結,讓大量製造劣質的狂犬病與百白破(百日咳、白喉、破傷風)疫苗流入市面;針對該事件,中國國家藥監局撤銷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藥品批准證明文件;撤銷涉案產品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並處罰款1203萬元。吉林省食藥監局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沒收違法生產的疫苗、違法所得18.9億元,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三倍罰款72.1億元,罰沒款共計91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05億元)。

據悉,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年7月15日通告,根據線索對長春長生生產現場進行例行檢查發現,長春長生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有紀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為。在傳出狂犬苗疫苗產製過程紀錄造假前,長春長生生產的白喉、百日咳和破傷風三合一疫苗去年就曾被官方調查。假疫苗事件爆發後,由於事涉幼童疫苗接種安全,大陸民眾反應激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總理李克強也都陸續發話表態。

此外,中國政府相關部門16日也公布長春長生狂犬病問題疫苗賠償實施方案:造成一般殘疾的,每人一次性賠償人民幣20萬元(新台幣90萬元);造成重度殘疾或癱瘓的,每人一次性賠償50萬元(新台幣226萬元);導致死亡的,一次性賠償65萬元(新台幣2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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