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富二代和檳榔西施曖昧23天 人妻反擊求償百萬

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富二代因線上遊戲認識了基隆一名陳姓檳榔西施,2人經常互傳曖昧簡訊,林妻發現後,質疑2人已經同居,怒提離婚並向2人求償100萬元,但林男、陳女卻否認踰矩。經法官勘驗簡訊後,發現2人曾「一天互傳訊息26次」,並且互點情歌給對方,認為已侵害林妻配偶權,判2人賠償林妻15萬元。

手機(圖/PIXABAY)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林妻指出,林男為一家電機公司少東,2015年起沉迷線上遊戲,認識了陳姓檳榔西施,2人頻繁聯繫,曾在27天內只有4天沒聯絡,另外23天中密切通話、互傳訊息,密度最高達26次,而深夜通話時間最長1小時20分鐘,還曾互傳情歌給對方,如歌手李玉璽《滿天星》和趙乃吉《最初的溫柔》。

林妻表示,經調閱丈夫手機基地台位置,發現他經常出沒陳女檳榔攤附近,認為2人關係不尋常,並說丈夫自2016年10月起開始徹夜不歸,就算回家也只是短暫停留,經查訪發現林男曾在父母面前承認與陳女交往並同居,提出林男到陳女工作的檳榔攤併肩聊天及同進某大樓電梯的證據,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求償100萬元。

陳女與林男均否認,辯稱只是普通網友,林男甚至反咬妻子杜撰簡訊內容,坦承自己離家是因為與妻感情不睦,妻子患有憂鬱症、疑心病等,他早已想離婚,只因妻說他若承認有外遇,就會同意,他這才承認與陳女交往。

法官審酌林妻提供同進電梯與檳榔攤聊天證據後,認為無法證明兩人同居,但考量林男、陳女通話異常頻繁,且互傳曖昧簡訊,認定已超過男女普通朋友交往範圍,侵害林妻配偶權,判2人需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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