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賊難防!慫恿女友偷提款卡 渣男盜領準岳父70萬

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吳姓男子,前年與鄭姓女友交往期間,無意間發現對方負責管理父親的郵局帳戶,亦知道提款卡密碼,竟連續3次偷走卡片,一舉提領69萬餘元;後來鄭女向吳男索討卡片時遭拒,只好向父親坦承將提款卡交給男友盜領,鄭父憤而提出告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等罪判吳男3年1月徒刑,其中1年6月刑期,不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吳男某天無意間得知,女友負責管理父親郵局帳戶,並知道提款卡密碼,遂慫恿她偷走提款卡;前年9月2日晚間時分,鄭女趁父親睡覺時拿走提款卡,交給男友分2天盜領20萬元,再將卡片放回原處;3天後鄭女又如法炮製,這次男友領出10萬元。

同年9月15日,吳男再陸續領出20萬元,而且不願歸還提款給女友,直至隔年4月18日,他一共領取69萬8305元,鄭女自知闖下大禍,只好向父親坦承犯行,鄭父認為女兒也受到蒙騙,不願追究其竊盜責任,直接到地檢署提告吳男竊盜;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亦從LINE對話記錄中發現,兩人密謀竊取父親存款。

法官認為,吳男利用與鄭女交往期間,協議盜領鄭父存款,前後長達2年時間,依照盜領的時間認定,吳男3次犯意各異,均已觸犯竊盜及詐欺罪,因此判他3年1月徒刑,其中1年7月刑期,得易科罰金57萬5千元;至於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則應執行1年6月徒刑。

剩1萬領10萬 餘額不足ATM狂吐鈔

▲吳男盜領女友父親的69萬多元存款遭判3年1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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