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驚爆監守自盜!挪用客戶存款、冒貸 這些銀行都發生過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監守自盜問題層出不窮?近日,台新銀行新莊分行,驚傳一名理財專員,竟涉嫌挪用客戶數千萬的存款,事後這名理專沒到公司上班,還向家人謊稱是要出差,結果台新銀行清查帳戶後,發現他疑似挪用客戶資金,且疑似已經落跑,目前金管會已在11月2日,收到台新銀申報重大偶發事件,後續將會依法處理,不過不只是台新銀,近年來也有許多銀行,爆發行員監守自盜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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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也有許多銀行,爆發行員監守自盜的事件。(圖/翻攝google)

1. 台北富邦:

台北富邦,北投分行(圖/翻攝google)

▲台北富邦。(圖/翻攝google)

經客戶檢舉,北富邦驚覺出現行員擅自盜用客戶款項的情形,而且還是2間分行出現問題,分別是北投分行、安和分行,總計受害客戶多達17人,遭挪用存款為500多萬。主要集中在北投分行,為一名26歲行員挪用客戶款項的時間,從前(105)年9月到去(106)年8月,總共有16名客戶受害,遭挪用款項高達400多萬,此案已交由檢調偵辦中。

北投分行一名26歲的行員,利用分行外部收件時,客戶告知密碼及交付存摺,逕自以空白取款憑條執行交易後銷毀傳票,或利用客戶臨櫃交易時,在空白取款憑條上,盜蓋客戶印鑑,再說服客戶再次輸入密碼,以及受理代收費用及稅款時,未立即鍵入資料;安和分行的理專,則是未依內部規定持有客戶密碼,並代客戶臨櫃取款後,卻交付不實款項,時間長達1年,涉及金額100多萬。

2.兆豐銀行:

兆豐銀行,豐原分行(圖/翻攝google)

▲兆豐銀行。(圖/翻攝google)

豐原分行一名42歲的張姓女子,擔任理專期間,因個人投資損失,涉嫌偽造匯款單挪用客戶存款超過6千萬元,之後被客戶發現帳戶金額有異舉發。據了解,張女因個人經營股票、國內外期貨投資、償還借款、填補投資地下期貨虧損等私人原因,私下保存蓋有客戶簽章的空白取款單或交易文件,將客戶資金匯到她私人的個人證券帳戶。

3. 聯邦銀行:

聯邦銀行,中壢分行(圖/翻攝google)

▲ 聯邦銀行。(圖/翻攝google)

中壢分行一位51歲的陳姓資深襄理,利用擔任房屋貸款授信主管機會,自2003年起盜刻印章、偽造簽名,前後冒用19位客戶的名義,冒貸金額高達1億3千多萬,創下史上最高,之後陳男選擇自首,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經檢調查出,陳男偽刻客戶印章、偽造簽名,冒名申請房屋貸款,並開立不實款帳戶,將聯絡電話及地址登載在自己親朋好友名下,利用身為銀行房屋貸款審核主管的機會,未確實進行對保,讓聯邦中壢分行誤信核撥貸款,再由46歲的胞弟協助提領款項。

4. 京城銀行:

京城銀行,總行(圖/翻攝google)

▲ 京城銀行。(圖/翻攝google)

一名總行營業部的林姓女理財行員,因為投資股票失利,10多年來盜用客戶存款,直到最近有客戶發現款項不符,向總行反應,才發現總共有20名客戶遭盜用2650萬元。事後銀行內部約談林姓女行員,她也坦承因投資股票失利,涉嫌盜用客戶款項,另外還涉及私人借貨。

5. 高雄銀行:

高雄銀行,台中分行(圖/翻攝google)

▲ 高雄銀行。(圖/翻攝google)

高銀台中分行一名39歲的黃姓行員,自2006年間起,投資外匯買賣,竟私下以弟弟、父親、岳母等人名義,向高銀冒貸計8070萬元,直到2012年9月,該銀行發現多筆授信異常追查發現,他才坦承犯案。台中地院依銀行法違背職務判6年徒刑;賣帳戶詐欺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6.台新銀行:

台新銀行,新莊分行(圖/翻攝google)

▲ 台新銀行。(圖/翻攝google)

去年3月間,台新銀一名陳姓理專,向黃姓客戶推銷投資「摩根─JPM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並要黃翁將投資款300萬元,匯入他的銀行帳戶,得手後隔天立刻離職,黃姓客戶事後發覺被騙,要求陳男出面在律師事務所協調,陳男坦承私吞投資款,並簽下和解書同意分期還錢。但陳男之後卻只還不到50萬元,就不再理會,黃男因此對他提告,陳男出庭時辯稱只是向黃男借款,直到對方提出當時簽立的和解書以及錄音證明,被檢方依業務侵占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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