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胰島素弒父!問父未回應 嫌自認「默許」下手殺害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一名張姓男子,14日疑因不堪照顧久病的70歲老父,竟自認在老父「默許」同意下,施打10倍劑量胰島素致死,在他確認老父身亡後便向警方自首;檢方複訊後依殺人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張嫌供稱是經父親默許才下手殺害。(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張父共有5名子女,38歲的張男是家中么兒,父子2人約10多年前搬到土城現居處,每個月房租9000元,父親因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2年前開始長期臥病在床,加上張男失業沒有收入,原本張男的兄姊都有固定金援老父過生活,但在今年3月開始,兄姊因經濟狀況也不好,而無法再金錢資助,父子倆就僅靠7463元的老人年金補助渡日,連房租都繳不起;而張父因慢性病會固定回診,醫院則會開立多瓶劑量90m1的胰島素,每次注射18ml控制其病情。

張男向警方供稱,13日晚間他與父親在客廳看電視,他便問父親「活得這麼辛苦,早點走好不好?」,父親並未做任何回應,他於是接著向父親說「我真的累了,會讓你走得舒服一點!」,隨後就在父親的晚餐中加入安眠藥餵下,待父親沉睡後,便注射整瓶90m1的胰島素,隔天上午發現父親仍有氣息,他於是再注射一瓶胰島素,直至他確定父親死亡後才向警方報案自首,警方偵訊後將張男依殺人罪嫌移送北檢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律師林日春表示,依刑法第272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是會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然長期照顧身染重病的家人,對於照顧者自身的身心靈健康都是折磨,雖值得同情,但惟刑法上所稱「得承諾而殺人」需得到被害人積極同意,默示同意則不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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