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警害腦死器捐今才到醫院探視 警母盼他拿出誠意勇於面對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國道警局楊梅分隊實習1個多月的21歲員警王黃冠鈞,這個月23日凌晨1時許前往國道1號湖口路段排除故障車,遭30歲王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撞上,經4天搶救後,昨晚被判定腦死,家屬今天上午忍痛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期盼能遺愛人間;而在記者會時,冠鈞的媽媽面對記者詢問是否會原諒肇事者時,她表示肇事者從事發第一時間、轉院後,都從未親自到場,直到今天得知器官捐贈時才趕到醫院,對於家屬來說實在難以面對,期盼肇事的王男能夠勇於面對並拿出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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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母親受訪時表示,期盼肇事者拿出誠意來勇於面對。(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冠鈞的媽媽今天下午在記者會表示,肇事的30歲王男事發第一時間及冠鈞轉院到林口長庚醫院後,都並未主動前來關心,而王男的母親及太太更是她向國道警方詢問後,2人昨天才趕到醫院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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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的王男直到今天才到醫院。(圖/翻攝畫面)

冠鈞媽媽進一步表示,如果一個肇事者他有責任、有義務,他願意來安慰、幫助我們,他是不是在第一時間就該來陪我們了,但是他一直沒來,所以當他今天早上來的時候,實在難以面對他,並跟兒子說我們原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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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的同學難過地抱在一起。(圖/翻攝畫面)

最後她也希望,肇事者能夠勇敢面對並拿出誠意來,而不是家屬請你來你才來,這樣對家屬而言是一種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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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母與冠鈞道別。(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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