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奧辛案纏訟11年62人過世 仍等不到國家道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纏訟11年的中石化台南安順廠戴奧辛汙染國賠案,今天最高法院判決中石化應該要賠償當地400多人共1.8億元,居民委託律師代為表示大致滿意,但還是有些遺憾,因為有62人在訴訟這11年間相繼過世,因此居民除了賠償之外,也希望國家能向他們道歉。

戴奧辛污染求償案判決  居民律師:大致滿意中石化台南安順廠區戴奧辛污染案,最高法院28日判決中石化應賠償居民新台幣1.8億元,經濟部免賠確定,其餘部分發回。受害居民律師團律師林媗琪(左3)表示,對於最高法院判決中石化賠償確定予以肯定,但對經濟部免負國家賠償責任感到遺憾。中央社記者蕭博文攝  107年11月28日

▲戴奧辛污染求償案律師(圖/中央社) 

居民委託的律師團成員林媗琪表示,對於最高法院認定經濟部免賠部分深感遺憾,居民對經濟部提告,希望的不只是賠償,他們更希望國家能夠對他們道歉,所以對於要求經濟部賠償敗訴部分,讓居民感覺很遺憾。

林媗琪也表示,這些年來,原本提告的居民有213人,但11年中有62人已經過世,因此希望企業能好好保護台灣,不要再發生傷害居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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