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謝依涵殺人要連帶賠? 呂炳宏準備齊全更一審戰力爆表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5年前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媽媽嘴咖啡」前店長謝依涵,因殺害熟客陳進福、張翠萍夫婦,死者家屬向謝女及老闆呂炳宏、2名股東提起連帶求償;在張翠萍母親求償部分,被法院判須付連帶賠償責任定讞,陳進福兒女求償部分則被發回更審。呂炳宏為了翻案當起柯南,花了一年時間針對判決書忽略的細節做調查,並於今(11)日高院更一審開庭時,狂電陳進福家屬的律師。

呂炳宏,媽媽嘴,高院更一審,陳進福家屬,連帶求償,律師,劉上銘。潘千詩攝影

▲▼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花了一年的時間當柯南,自行調查,並自製時間表。(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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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言詞辯論庭,呂炳宏跟辯護律師有備而來,自製簡報,將時間點跟對照表秀給合議庭看,稱當時郭姓員工證稱,案發當晚7點17分看到陳進福、張翠萍來店裡,8點2人都還在店內,但45分時陳進福、張翠萍、謝依涵3人消失,但在8點50分左右又看到謝依涵回到店裡,深夜10點44分謝依涵打卡下班,郭姓員工稱當時沒有看到桌上有咖啡杯,只有水杯跟店內沒賣的自釀啤酒,主張從頭到尾都沒有被下藥的咖啡杯。

審判長聽完呂炳宏等人準備的簡報後,詢問陳進福家屬的律師,謝依涵到底是什麼時候下藥、下在什麼樣子的容器裡面、下藥之後是誰收走咖啡杯、什麼時間點收走的?

陳進福家屬的委任律師則依據刑事卷宗,引用謝依涵的自白及另名郭姓員工的自白,指謝依涵在案發當天晚上7點半到8點間泡咖啡下藥,並將咖啡給陳進福喝,8點半至45分間把杯子收走,接著才把陳進福帶往紅樹林殺害,並指郭姓員工講的時間點不精確,主張謝依涵上班時間下藥屬職務上行為,呂炳宏跟2名股東是謝依涵的雇主,應依民法188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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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炳宏的委任律師劉上銘事後表示,今天開庭有好幾個突破,感謝法官給予說明的機會。(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呂炳宏律師直指,光是謝依涵的自白就說了4個版本的自白、郭姓員工當初也被認定是嫌疑人,所以郭姓員工的自白有前後矛盾的問題,陳進福家屬的律師引用這兩人的自白,讓法官審理時一直要求對方律師必須明確說明到底是依據哪一個版本,但對方律師說明不清楚,至於我方則把所有人的版本清楚做了整理。合議庭最後諭知,全案將於明年1月8日上午10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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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炳宏將他所調查的資料帶來,希望讓更一審法官看清楚。(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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