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范冰冰開吉判賠 他列「2大超瞎理由」上訴二審GG

記者王奕棋/綜合報導

大陸女星范冰冰日前利用「陰陽合同」逃漏稅,被判罰近40億新台幣,僅透過微博PO文道歉持續神隱,原來都在忙著跟不肖業者打官司「維護肖像權」,短短8天就吸金千萬,但現在有商家不滿判賠16萬人民幣(約72萬台幣)再度上訴,超瞎理由也讓法官哭笑不得。

范冰冰/翻攝自范冰冰微博

▲范冰冰神隱維權打官司。(圖/翻攝自微博)

范冰冰雖因逃稅醜聞重創演藝生涯,不過仍有許多不肖廠商利用她的照片打廣告,現在她決定硬起來捍衛自身權益,單從12月2日至10日,就有5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不過有醫院業者不服,列出2大理由向法院提起再上訴。

范冰冰/翻攝自范冰冰微博

▲范冰冰靠維權8天吸金約1091萬新台幣。(圖/翻攝自微博)

據《搜狐娛樂》報導,上海滬西醫院遭法官判決應賠償范冰冰16萬經濟損失,但滬西醫院不滿一審敗訴,以「不能證明照片人物是其本人」、「范冰冰沒參加庭審,沒有攜帶本人身份證進行對比」再上訴,但法官認為醫院侵權該向范冰冰道歉,判賠16萬並無不當,依法駁回上訴並要求醫院支付二審受理費2576元(約1萬1新台幣)。

范冰冰維權/翻攝自微博

▲醫院不滿判賠范冰冰再上訴。(圖/翻攝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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