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綜所稅 免稅額維持8萬8000元不變

財政部今天公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不變,每人免稅額為新台幣8萬8000元,超過70歲以上的民眾,免稅額為13萬2000元。不過,課稅級距由六級修正為五級,最高稅率降至40%。

▲財政部今(20)日公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不變。(示意圖/中央社)

財政部今天公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由於物價累計上漲幅度未達3%減稅門檻,不予調整,維持107年度相同金額,每人免稅額為8萬8000元,超過70歲以上的民眾,免稅額為13萬2000元。

依「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當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年度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就會按照上漲程度調整。

108年度標準扣除額每人為12萬元,有配偶者24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都是20萬元。

個人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為670萬元,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為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是3330萬元。

唯一變動的是108年度課稅級距由六級修正為五級,最高稅率降至40%。所得淨額0元至54萬元以下,適用最低級距的5%稅率;超過54萬元至121萬元以下,適用12 %稅率;超過121萬元至242萬元以下,適用20%稅率;超過242萬元至453萬元以下,適用30%稅率;所得淨額超過453萬元以上,適用40%最高級距稅率。

財政部表示,今天所公布的108年度各項金額,納稅人將在民國109年辦理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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