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分手」!女誣告教授性侵 狂傳訊恐嚇:切掉你GG

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一名任職於南部某國立大學的潘姓副教授,於2003年到2004年間,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張姓女子,2人之後約交往一年,期間雙方見面不到10次,僅擁抱與親吻,並未發生性關係,之後因潘男覺得雙方個性不合提出分手,沒想到卻是噩夢的開始。2014年8月,2人分手的10年之後,張女突然開始打電話狂騷擾,要求潘男給她「遮羞費」,還索討10個LV名牌包,否則就要對媒體記者與學校師生爆料潘男「欺騙她感情與身體」,潘男拒絕後,張女又狂傳35封簡訊,痛罵潘男是「賤母狗公豬生出來的敗類!」,還威脅「切掉你XX!」。

生殖器、陰莖、下體(圖/翻攝自Pixabay)

▲張女打電話騷擾還威脅「切掉你XX!」。(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期間張女打了數百通電話騷擾,又向潘男任職學校投訴,控訴潘男「傷害年輕女學生」,潘男之後受不了騷擾提告,張女遭法院判刑後卻更變本加厲,分別向3個地檢署控告潘男性侵她共3次,潘男則反控對方誣告,台南高分院與台中高分院審理,考量張女罹患憂鬱症,分別判4月與5月徒刑,可上訴。至於性侵害部分,檢方查無證據,全部不起訴,張女聲請再議被駁回,潘男反控誣告罪,台南部分,台南高分院今年9月判刑4月,可再上訴,台中與宜蘭部分,台中高分院認為,張女捏造不實案情,影響潘男生活並浪費司法資源,但考量張女從高中起就罹患憂鬱症,輕判徒刑5月,如判決確定,必須入獄,可再上訴,並建議張女持續接受精神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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