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仙人跳詐350萬 老司機讓對方全吐回…再倒賠96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2016年一名21歲劉姓男子因為缺錢花用,夥同21歲的林姓男子、未成年的徐姓和洪姓少女,設局對自己的國小同學陳姓男子「仙人跳」,詐財得手共350萬元,不過由於劉男向陳男父親要求將支票換成現金,讓被害陳姓父子查覺有異,報警處理後,整起案件才曝光,4人更因此賠上近百萬元!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犯案4人因為缺錢,邀陳男到汽車旅館唱歌喝酒,期間徐女趁機靠在陳男身上廝磨,2人漸漸邊愛撫邊摸到床上,沒想到2人「激情」到一半,徐女突然大哭大叫,演出被性侵的模樣,其餘3人遂趁機討錢,要求陳男須付出350萬元才能了事。

之後陳父湊出66萬元現金,又簽下6張共284萬元的銀行支票交給徐女,不過陳父在支票上記名為徐女,且禁止背書轉讓,讓徐女必須和父母陪同領錢,但徐女又不想讓父母得知此事,請劉男連絡陳父要求換成現金,引起對方懷疑,才因此揭穿這起仙人跳的真相。

事後劉男、林男遭判1年3個月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徐女、洪女則因未成年,被裁定保護管束及勞動服務定讞,而陳父又向4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4人歸還66萬元、賠償他和陳男各80萬元精神慰撫金,最後法院判劉男、林男和徐女、洪女之父母須賠償陳父76萬元,賠償陳男20萬元,目前該案仍可上訴。(編輯:陳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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