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驚傳不倫?遭爆「內射調經」 還稱:偷吃可維繫婚姻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已婚知名「人權律師」黃致豪,過去曾為鄭捷等人辯護而名聲大噪,近日卻驚爆他與單身女子約砲,消息一出讓外界震驚!據悉,黃致豪被爆料向單身女子小婷(化名)約砲,甚至小婷經期不順時,黃男竟傳「做愛完內射,通常就會比較快來」等訊息約砲,並曾約小婷到三重某MTV館欲幫她「治療」,甚至還傳訊息「寧可你是來約砲也比委任好」、「婚外情就是維繫婚姻最好的一個方法」等,而黃致豪則指控對方是惡意妨害名譽。

▲「人權律師」黃致豪遭女子爆料約砲。

據《蘋果》報導,現年46歲的黃致豪,已婚且育有2名子女,他於2014年因替鄭捷辯護而聲名大噪,之後還陸續替小燈泡案的王景玉、殺害女童的龔重安、弒母逆女蔡京京,及華山分屍案的陳柏謙等人辯護,被稱為「人權律師」。爆料的女子小婷(化名)向媒體表示,2013年間,黃透過共同朋友加她臉書搭訕,後來她才知道黃是知名律師,沒想到黃竟對她約砲。

▲「人權律師」黃致豪遭女子爆料約砲。

小婷還秀出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telegram與黃的對話紀錄,其顯示的LINE ID是「Leon@LIONHEART」,媒體求證黃致豪LINE上好友,對方也確認此跟黃的LINE ID與頭像都一致,且通訊軟體telegram上所登錄的手機號碼,也與黃的手機門號相符。昨天晚間,黃致豪以訊息回應表示,這是「有心人假造種種表面證據並非難事」,更揚言對爆料者提告。

▲「人權律師」黃致豪遭女子爆料約砲。

據了解,根據黃致豪與小婷(化名)之間的對話內容顯示,2017年6月間,黃傳訊對小婷分享性愛經驗,還問小婷:「確定不想試試看?」被小婷拒絕,不料黃竟稱:「真可惜,本想請你帶路去明湖路1001號。」小婷事後查閱該地址,才知黃指的是一間汽車旅館。之後在2017年7月間,小婷因遇到法律問題向黃諮詢,黃竟回覆「寧可你是來約砲,也比委任好」。又稱:「 要不要試試看,一邊當我的當事人,一邊和我玩?」

到了2018年9月,黃突然積極約小婷見面,她因從媒體得知黃支持廢死,覺得這人有點想法,漸漸有些心動,同年9月13日,她答應黃的邀約,在北市博愛路高等法院門口,雙方首次碰面。小婷表示,黃一開始提議見面後去摩鐵聊天,她沒同意,於是黃傳一張地圖給她,標記著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的U2 MTV,當天中午2人改去北市西門町成都路的U2,至於兩人在包廂裡有無肢體接觸,小婷說:「他有碰我的腰,有抱我。」其餘不願透露。

MTV約會之後,黃於2018年9月底到10月初,甚至利用開庭空檔傳訊問小婷:「去新竹的旅館如何」、「等下要聲押庭、下午應可找出時間」、「一起去看MTV吧」,但都被小婷拒絕。有次她提到自己生理期遲到不適,黃竟傳訊說:「只要做愛完內射,通常就會比較快來。」還強調「精液內的化學成分與荷爾蒙會讓子宮內壁收縮...」等等,至於2人有無發生關係,小婷則不願透露,強調因為覺得黃沒把她當成認真交往對象,所以在同年11月就斷絕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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