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狂割喉女友再自刎裝殉情 醋男下跪道歉「判死也沒關係」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46歲男子李國琳懷疑50歲女友陳喬恩另結新歡,與女友爆發口角後,持水果刀、菜刀瘋狂閃殺女友後持菜刀自殘,謊稱殉情獲救,陳女因喉部中刀,送醫搶救仍不治,就連陳女的愛犬也遭殃遭受8處刀傷;一審依殺人罪判李男無期徒刑,上訴高院後,李男今出庭時,對陳女兒子下跪道歉,聲稱「就算判死刑也沒關係」,但對方轉身並未接受道歉,而合議庭也諭知本月30日上午10時宣判。

判決指出,由於陳女常在住家附近的公園與同事、友人喝酒聊天,讓李男常疑心女友劈腿,因此經常於酒後為此發生爭吵甚至動粗;去年3月17日凌晨2時許,李男撞見陳女與前男友正在喝酒,於是上前質問並當眾掌摑陳女,卻反遭現場民眾包圍,要求下跪道歉,事後李男返家後企圖開瓦斯自殺,卻又遭陳女父親制止,便趁陳父出門時,將陳女的衣物全部剪破。

當天上午9時許,陳女返家後,李男再度與陳女發生口角質問「為何喝到三更半夜才回來?是不是不要我了?是不是背叛我?有沒有對不起我?」並發狂似地分持水果刀、菜刀輪番朝陳女頸部、頭部砍刺,就連陳女所飼養的土狗也遭砍傷,整把水果刀甚至都被砍斷,李男見陳女倒臥血泊中,這才拿菜刀自殘,並撥打119聲稱2人殉情,李男偵訊時更始終堅稱遭陳女的土狗攻擊,才會不慎誤傷陳女。

法官認為,李男持刀多次攻擊陳女重要部位,有致人於死地之意,預謀殺人且下手凶狠,讓陳女死前承受驚恐劇痛,但考量李男並無前科,曾表示希望向陳女上香道歉,在監時也有抄佛經,希望透過家屬燒給陳女,可見並非完全泯滅良心,加上陳女家屬對是否判死也並未表示意見,一審依殺人罪判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李男今天上午到高院出庭辯論終結後,不但向陳女兒子下跪祈求原諒外,並請律師轉交一疊手抄佛經要給陳女兒子,但卻又稱願意接受法律制裁「給全國民眾交代」,最後還押時又表示「很抱歉做了這樣的事」。

▲李國琳(右)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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