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重之刑」被誤解 涉夜店殺警案60人全躲過死刑

記者賴建志、李仙棋/SNG台北報導

涉及夜店殺警案的60人遭到檢方起訴,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有動手的21人, 包括持紅龍柱攻擊的周譽騰、萬少丞等人,都被求處「極重之刑」,不過被外界解讀成這21人全部求處死刑。檢方再解釋,「極重之刑」是從重量刑的意思,此話等於殺警案所有嫌犯都躲過死罪。而整起事件的始作俑者、糾眾逞凶鬥狠的曾威豪、劉芯彤等人也都躲過一死。

殺警嫌犯全逃死? 檢求處"極重之刑"

殺警案在押被告移審法院,主嫌曾威豪戴著口罩,下囚車之後低著頭快步進到法院,,檢方刻意將他和女友隔開,讓劉芯彤坐第二輛車。

已經知道會被拍,穿著紫色上衣的劉芯彤,刻意躲在另一名受刑人旁邊,黑二代的萬少丞也很低調,被收押後已經看不出帥氣模樣,身材高瘦的周譽騰看來還是沒有悔意,一路下巴抬得高高的,似乎完全不在意自己因殺人罪被起訴,還被檢方求處極重之刑。

殺警嫌犯全逃死? 檢求處"極重之刑"

極重之刑原本被解讀是最重之刑,也就是死刑。檢方比對監視畫面與證詞,萬少丞、周譽騰等21人持紅龍柱攻擊、毆打頭部,情節較嚴重,依殺人罪起訴。

殺警嫌犯全逃死? 檢求處"極重之刑"

主事者、負責教唆打人的曾威豪、劉芯彤等12人,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逃過一死。後來檢方再解釋,原來極重之刑的意思是犯後態度不佳,希望法院能從重量刑,才會用這樣的形容詞。如此一來殺警案的所有人通通躲過死罪。曾威豪、劉芯彤甚至只是以傷害致死被起訴,移審法院會不會被交保,備受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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