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新北環快!貪官愛大奶妹無套硬上 辯「喝花酒是慣例」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營建署北工處三重工務所主任郭見忠,遭控包庇新北環快永和段工程弊案,接受包商中華工程招待喝花酒,每次都指名要「大奶妹」且無套硬上,甚至辯稱「喝花酒是工程界慣例」,高等法院今依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重判郭見忠12年半、游志成11年半,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中華工程以28億餘元得標新北環快永和工程,2009年3月起開工,原訂2012年4月完工,中華工程疑因管理下游包商不善,以致進度嚴重落後,憂遭罰違約金,向郭見忠等人行賄,以天氣不佳為由給予延期工程。

-高等法院刑事大廈-(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中華工程專案經理曾榮達(52歲)為規避巨額罰款,自2011年起與擔任工務所總務的部屬賴志銘(54歲)等人,招待營建署北工處三重工務所主任郭見忠(50歲)、台北工務所主任游志成(63歲)、主辦李文程(50歲)聚餐吃飯,再到龍承酒店續攤喝花酒,官員都會帶小姐出場性交易,費用由中華工程買單,官員另外收受3000到5000元不等的「零用金」。

檢調接獲線報,發現郭見忠在9個月內白吃白喝兼白嫖15次,每次都指名要大奶妹,甚至不愛戴套內射弄哭小姐,小姐回酒店向幹部哭訴,媽媽桑只能叫她多忍耐;而賴志銘則不時代為付錢安撫小姊,甚至曾在溫柔鄉接到妻子來電,謊稱正在辦公等。

新北地檢署2013年起訴此案,調查中華工程雖花費200多萬元招待游、郭等官員,但獲放水展延工期,認定游、郭等官員共助中華工程躲罰3877萬餘元,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郭等11人不滿上訴,二審改認定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維持郭、游一審刑度,判郭見忠12年半、游志成11年半、李文程11年,以上皆奪公權5年;其餘10官商則各判1年2月至3年4月間,另沒收中華工程逃避的罰款387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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