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基尼登山客」爬黑山墜谷 獲救後恐將開罰8萬起跳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 01/21 08:20 發稿 | 18:19 更新:新增影音 】

一名36歲女子吳季芸熱愛登山,每每攻頂就會換上「比基尼」拍照留念,因此在登山界闖出名號,不料19日卻傳出她獨自攀登南三段墜落20米山谷待援,救難人員已派遣搜救人員反向步行搜救,預計最快2天抵達吳女墜谷位置;而玉管處經深入查詢資料後,確認吳女並無申請入山,與之前攀登中央山脈南3段的彰化縣葉姓山友一樣都是「爬黑山」,不過目前仍以救人為主,待吳女平安獲救後,一定也會依法開單究責。

▲「比基尼登山客」吳姓女子未提出申請「爬黑山」,待獲救後將會被開罰。(圖/翻攝自臉書)

去年9月12日至18日期間,彰化一名葉姓男山友獨攀中央山脈南三段受傷求援,首次求救卻擅自拔營落跑,後來又二度求救,警消派出直升機吊掛救人,為了搶救葉姓山友,消防單位飛了5趟直升機;由於葉姓山友因未依登山計畫進行登山等,依《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與11條,各罰鍰3萬元、5萬元,另外南投縣消防局、空勤總隊求償救援費,對於葉姓山友濫用救災資源,再依同條例第14條規定命葉姓山友支付搜救總費用231萬1696萬元,這也是「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從去年2月頒行實施以來,第1起被重罰的案例。

▲搜救人員獲報後登山搜救吳女。(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吳季芸本月11日啟程從南投信義鄉八通關入山,預計24日從群大林道下山,但友人昨日卻接獲電話,吳季芸在盆駒山附近失足墜谷逾20米,目前意識清醒、上半身有受傷、下半身無法動彈,其餘傷勢不明。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吳季芸未合法提出申請,對於她的登山路線一無所知,而盆駒山、無雙山一帶山域十分危險,目前仍屬列管,若觸犯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中的「未開放山域」,以及「未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之相關規定,分別可裁罰3萬元及5萬元罰款,而之後經調查若未投保登山保險,則須再罰5萬元,至於救援費用則須視直昇機出勤次數及救援人力而定,也就是說吳女將至少會被開罰8萬元以上。

另吳季芸還違反《國家公園管理法》,依法可開罰新台幣3000元罰鍰,不過由於吳女目前下落不明,先以救人為重,待吳女平安獲救後,消防局及玉管處強調,一定會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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