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憂心!「戀童癖男」曾在超商打工 罪名太輕難重判

記者何冠毅、周冠宇/新北報導

這名強押女童的鄭姓男子,除了供稱有戀童癖,還特別喜歡國小制服,警方調查發現他犯案多次,第一次甚至只有15歲。105年4月,他短短5天之內,就在自家附近連續犯案4次,而且對象都是落單的小學女童,尾隨到樓梯間強押意圖猥褻,雖然遭到判刑,但不是拘役就是緩刑,鄭姓男子根本沒在怕,一犯再犯。

▲鄭姓男子因尾隨、強押女童,遭到警方聲押。

尾隨狼被帶出警局時不發一語,強拉女童不到24小時就落網,警方早就知道他是誰,因為他住在犯案地點不到200公尺的地方,經常在路上溜搭,讓居民相當恐慌。

▲附近鄰居也開始擔心自己小孩的安危。

尾隨狼鄭姓男子鄰居:「會擔心,因為小孩剛好她們是同一個學校又同樣年級,昨天學校家長會有特別講這件事。」

尾隨狼鄭姓男子鄰居:「因為大家都會害怕,但是又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他給我們訊息是這樣,這個人的照片,他還住我們家附近,真的很可怕。」

左鄰右舍治安群組已經互相提醒小心注意,這名尾隨狼原本在超商打工,目前無業。除了戀童癖,對制服更是情有獨鍾,早在101年和105年就有防害自由、性騷擾前科。

▲鄭姓男子自稱有戀童癖、喜歡穿著制服的女童。

居民現在相當恐慌,是因為鄭姓男子選擇犯案的地點都在自家附近的樓梯間,尤其附近就有兩間國小,也容易讓學童成為他的下手目標。

105年4月間,他在板橋連續尾隨多名國小女童,20日強拉11歲女童進樓梯間,22日在同一地點10分鐘內犯案兩次,食髓知味的他,3天後又對11歲女童襲臀,5天內連續下手4次,手法都是假裝住戶尾隨女童回家,在樓梯間襲臀甚至強押到牆上企圖猥褻,但4起案件都只被輕判一個月。

▲鄭姓男子105年時,曾在5天內犯下4案。

律師張晉豪:「法院認為他確實有反覆實行之可能的話,這部分其實有個預防性羈押,可以預防性把他先羈押起來,那另外是在判決當中,認定他確實有相關精神疾病,也可以命他強制治療。」

但就卡在罪名太輕,法官實在難以重判,即便鄭姓男子一再被抓卻也不怕,法律漏洞讓他一犯再犯,就怕日後東山再起還會有更多女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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