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和平協議就是投降?律師:簽了就輸了 代表同意這事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拋兩岸洽簽和平協議,對此律師林智群以法律專業來看,和平協議的那個「協議」,是國內法性質,意思是「同一個國家」內不同政治團體簽的文件,你簽這個,就代表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管內容是什麼,簽了就輸了,被人賣了還替人家數鈔票,就是這樣

▲林智群律師認為,兩岸和平協議就是投降(圖/資料照)


林智群律師全文:

嗯和平協議的那個「協議」,
是國內法性質,
意思是「同一個國家」內不同政治團體簽的文件,
你簽這個,就代表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不管內容是什麼,簽了就輸了,
你好好一個人(台灣),
變成另外一個人(中國)的一部分(器官),
(器官有「人格」嗎?)
然後你跟我說這不是投降協議?
你都變成別人的器官了,還不是投降?
然後你就拿著這個協議說
喔我們拿到和平了喔!讚讚讚!
和平的變成別人的器官,還那麼高興,
被人賣了還替人家數鈔票,就是這樣~

其實中國跟台灣簽這個,
根本不是用來對付你台灣,
而是用來對付美國的!
有這個文件,
美國要賣武器給台灣,
中國就可以拿這個文件說你干預內政喔!
台灣都自己講他是中國的一部分(器官)了喔!
你怎麼可以賣武器給我的一個省

本文授權自 林智群律師 粉絲團 

 (編輯:黃毓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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