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花30萬遊義大利想增進感情 卻遭領隊搶「準女友」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為了與汪姓女友人增進感情,於去年花了30多萬元報名太一國際旅行社的義大利「蜜月旅遊團」,未料陳男敗興而歸,怒控旅行社的王姓男領隊在旅程中頻頻向汪女示好,不僅常插話干擾他們聊天,全團也只招待汪女吃冰淇淋,及用餐時單獨向汪女敬酒,甚至還故意將他住房安排在其他樓層,而王男自己卻住在汪女對面房,因此依消保法向旅行社求償25萬餘元;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審酌,旅行社並無任何違法情事,因此判決陳男敗訴。

▲男子帶女性友人報名參加義大利旅遊團,想藉此增進感情,沒想到卻遇上領隊「介入干擾」。(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陳男指控,去年他支付30萬5800元,帶汪女報名參加太一旅行社12天的義大利32人旅遊「蜜月團」,希望能藉此與汪女增進感情,沒想到旅程中,王姓領隊明知他與汪女關係,卻頻頻向汪女示好,無視於他的存在,極為挑釁;指出王男經常在他與汪女聊天時突然插話,剝奪他與汪女聊天相處的機會,而全團中王男僅招待汪女吃冰淇淋,在用餐時還故意賣弄義大利文向汪女單獨敬酒,甚至在住宿時,王男將全團都安排住在飯店4、5樓,唯獨將他安排住在1樓的房間,而王男卻是將自己安排在汪女的對面房,讓他忍無可忍抗議,王男還一度推稱4樓房間已滿,陳男氣得向飯店確認,得知4樓尚有空房,王男這才道歉將汪女的對面房讓給他,然而這趟旅程結束後,陳男與汪女不僅感情未加溫,反而從此不再連絡。

事後陳男查出王男領隊執照已過期,認為太一旅行社指派非法領隊提供劣質服務,請求依據旅遊契約條款約定賠償,主張團費應減少5萬元,另依消保法求償精神耗損等共25萬3375元。

太一旅行社則辯稱,王男去年5月出團時領隊執照尚在有效期間內,並非非法領隊,而陳男與汪女各為契約主體,故陳男不得代汪女主張減少團費5萬元,且汪女在客戶滿意度調查表中,關於王姓領隊的部分都填寫了「非常滿意」,顯然汪女並不認為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有問題;認為陳男只是因為與汪女的感情進展不如預期,便妄加揣測是因王男干擾所致,因此對於陳男請求減少旅費與懲罰性賠償金均無理由,請求法官駁回。

法官審酌,陳男的主張主要是因不滿領隊王男與汪女互動甚密,且其主張並未提出證明,指控內容也無法認定太一旅行社所提供的旅遊服務品質有所欠缺,因此認為陳男所有賠償請求均無理由,判決太一旅行社不須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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