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追繳溢領款! 苗栗縣女約僱人員竟趁機A走一整年薪水

記者游承霖/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徐姓女子,從104年起趁著擔任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身障服務科約僱人員,負責追繳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溢領款項業務時,將部分追繳回來的款項放進自己口袋中,直到業務承辦人交接時,全案才曝光,而經檢方追查發現徐女所侵占的不法金額高達42萬8910元,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她2年徒刑,緩刑5年,並須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徐女負責追繳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溢領款項業務月有5年時間,而在前年提出離職時,負責接手的何姓工作人員發現帳目有誤,整起事件才曝光,而經檢方追查,發現徐女從104年6月起,總計侵占款項有26筆,金額從4千多元至3萬元不等,總計累積金額達42萬8910元,相當於是徐女一年的薪水,而整起事件曝光後,同樣在縣政府擔任約聘人員的徐母便拿錢繳回縣府財政處。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徐女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須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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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須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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