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愛將許志堅借都更名義收賄 貪污判囚10年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新北市長朱立倫的愛將許志堅,被控在擔任副市長期間,經手都更審議時,疑似收賄、包庇建商,涉犯貪汙罪遭起訴;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痛斥許志堅貪圖利益,假借名義收賄、有辱官箴,今(7)日駁回上訴,依貪污罪判刑10年定讞,最高法院已通知啓動防逃。

檢方查出,許志堅涉嫌自2011年到2014年間違反相關規定而決議、或協助「寶興開發」所提的「新店市廣明段」土地事業計畫案、跟「樂揚建設」所提的「板橋區介壽段」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加速審議後,再提供人頭或親自收受兩家建商的賄賂超過758萬元,甚至還拿名牌手錶、金條等,涉犯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

▲朱立倫愛將許志堅(右)。(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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