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會長是隻狼!手伸褲子摸下體強吻 學生6男1女全受害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屏東縣某畜牧場的熊姓老闆,自6年前起就開始擔任國小、國中的家長會長,並身兼躲避球協會會長。熊男雖位高權重,但私底下竟是噁心的色狼,而且還男女通吃,藉著帶隊參加比賽、協助學校教學、提供學生來養雞場打工的機會,陸續撫摸7名少男、少女的私密處。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為熊男雖獲得諒解,但都不足以贖其罪,今(11)日駁回上訴,判處8年6月確定。

判決書指出,熊男是某家養雞場的負責人,於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間,擔任屏東縣某國小家長會會長,另自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擔任屏東縣某國中家長會會長;2014年起擔任屏東縣九如鄉躲避球協會會長迄今。

虐童,虐嬰,男童,害怕(圖/翻攝自PIXABAY)

▲熊會長有將近4年的時間,對少男少女伸狼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警查出,熊男於2013年至2017年間,涉利用會長身分帶隊外出比賽的機會,趁小球員睡覺時,伸手進小球員的褲檔裡摸鳥,小球員驚醒後,礙於熊男是協會會長身分,怕遭遇不測,只能任由熊男幫他們打手槍;另外,有一群在熊男養雞場打工的小工讀生們,也同樣慘遭熊男伸狼爪,其中一名被害人是名15歲少女,熊男以處理電腦文書作業,邀約少女出門,接著熊抱少女遭少女推開,但熊男仍不罷休,強吻少女的嘴唇及臉頰,甚至撫摸少女剛發育的胸部。因被害少男、少女們遭猥褻後,性情大變,家長發覺小孩神情怪異,追問後才驚覺,熊會長竟是「披著羊皮的狼」。

法院查出,熊男對1名少女及6名少男犯下強制猥褻、利用權勢猥褻等,共15罪,屏東地院判處8年6月,熊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熊男一再利用經濟及身分上的優勢地位,對少男、少女猥褻,雖然熊男以355萬元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獲得全體被害人諒宥,但道歉不足贖其罪,仍維持相同刑度,熊男再提上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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