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嚴懲兒虐罰鍰提高至十倍、托嬰中心裝監視器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了防制虐童事件,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新增托嬰中心應裝監視器,同時加重兒少不當行為的罰鍰上限,由現行5倍提高到10倍,包括供應酒、檳榔給兒少、對兒少為特定禁止行為、執行職務人員發現有兒保未立即通報,以及兒少機構對兒少不當行為,最重可處60萬元罰鍰。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圖/記者盧素梅攝)

▲行政院會14日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修正條文,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會後轉述。(圖/記者盧素梅攝)

面對虐童、狼師案件頻傳,行政院會上周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將依程度區分不適任教師,最重可終身解聘不得任教。行政院會今天再度通過衛福部擬具的《兒少法》,強力防杜不當對待兒童案件再度發生。

衛福部表示,這次修法聚焦在兒少保護,將高風險處遇、緊急保護安置等條文都明定司法介入兒少保護調查程序機制,當社工查訪困難或孩子行方不明,經警察機關尋查不到時,涉有犯罪嫌疑,都可以報請檢察機關介入處理,當遇有危急狀態時,更明定不用等到有犯罪嫌疑,就可以由警察機關報請檢察機關處理,加強兒保案件處遇效率。

衛福部並指出,為了進一步防堵不適任人員流竄,對違反兒少法特定禁止行為者,建立資料庫,供相關機關、法人、團體查閱;也明定進用工作人員或人員異動時都應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現職人員有法定不適任情形,也應立即停止職務,違反者最重可以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另外,對於托嬰中心不當對待孩子,這次修法也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的管理規範,讓家長能安心送托。

透天民宅當托嬰中心! 違法收10名幼兒

▲行政院會14日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修正條文,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的管理規範。(資料照)

衛福部並表示,這次修法也引進英國「6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調查」制度,對於6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藉由科學調查了解兒童死因方式和原因,蒐集兒童死亡多面向資料,透過法務、警政、衛生、社工等專業團隊,找出可矯正的致死原因,進一步改善行政措施或強化親職指導來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為嚴懲對兒少不當行為,衛福部指出,這次修法加重兒少不當行為的罰鍰上限,由現行5倍提高到10倍,包括供應酒、檳榔給兒少、對兒少為特定禁止行為、執行職務人員發現有兒保未立即通報,以及兒少機構對兒少不當行為,最重可處60萬元罰鍰。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兒少法》,將和目前立法院48個委員版本併同審查。蘇貞昌在會中裁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儘早完成修法,達到保護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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