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超鹹濕訊息撩人夫 正宮氣炸「3步驟」報復…下場慘

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已婚的高姓人妻,2016年在林姓丈夫的手機內發現親密合照及多則曖昧訊息,對象皆是已離婚的劉姓女子,劉女甚至還對林男表示,「要做愛再來喔」,高女一氣之下傳訊息怒嗆劉女,並到劉女開的美容店前罵「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最後還將她控告劉女的傳票上傳臉書,被劉女反告誹謗、公然侮辱及恐嚇罪。法官審理後一審判劉女5月徒刑、高女拘役90日;但在二審時雙方和解,法院宣告2人緩刑各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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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女發現丈夫出軌怒向小三報復,結果遭到對方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劉女在2015年7、8月間認識林男,明知對方是有家室的人卻仍與他交往,2人甚至在台中市某汽車旅館內2度發生性關係。而高女2016年6月在丈夫的手機中發現劉女與丈夫的親密合照,劉女還向丈夫表示,「要做愛再來喔」、「好好顧孩子顧老婆,我們做愛就好」、「你缺性來找我,我低賤,這樣的生活方式不長久」、「白白浪費時間陪你做愛,傷害你的老婆。我真的很對不起你老婆」等訊息。

得知丈夫出軌的高女愈想愈氣,同年11月用臉書傳送多條訊息恐嚇劉女,「要我讓妳什麼都不用做了嗎?要生存嗎?」、「我去過,知道妳家在哪」,2017年3月又到劉女開的美容店,辱罵對方「人不要臉,天下無敵」,2星期後再將控告劉女「妨害家庭」的傳票拍照上傳到劉女所經營的臉書粉絲專頁上。劉女不甘受辱反告高女誹謗、公然侮辱以及恐嚇罪。

法官審理後,一審判劉女5月徒刑、高女拘役90日;2人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劉女願意賠償高女25萬元,兩人達成和解已得到教訓,雙方也「積極和解共尋和諧」,因此宣告緩刑2年,但劉女須履行賠償高女25萬元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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