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是故意!惡劣駕駛逼車蛇行 百米路四度換車道

記者李世泓、黃佳萍/台南報導

台南安南區出現一個惡劣駕駛,短短100公尺的距離他刻意4次變換車道,而且還三度逼車,警方表示最重可以處以24000元的罰鍰!

根本是故意! 百米路4換車道3度逼車

開車直行在馬路上,旁邊這輛黑色休旅車竟然突然急煞車,接著再往右變換車道,休旅車真的很故意,因為女駕駛原本行駛中線車道,休旅車刻意往右擋住去路,擺明了逼車擋路,短短100公尺四度變換車道,三度逼車,原來早有衝突!

根本是故意! 百米路4換車道3度逼車

女駕駛:「很無聊...他故意的啊!」逼車驚險過程,女駕駛心有餘悸,原來他開車行經台南安南區安明路二段,疑似因為變換車道擋到休旅車,導致休旅車駕駛心生不滿,沿路逼車挑釁,只是危險急煞又蛇行,已經違法。

根本是故意! 百米路4換車道3度逼車

執法組組長莊順智:「觸犯我們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處以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警方表示休旅車危險駕車的行為,不但最重要處以24000元的罰鍰,還可能被吊銷汽車牌照,逞一時之快,恐怕得不償失。(整理:實習編輯施郁韻)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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