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還卡停車位!新北市拖吊「路霸」僅2成領回

記者莊惠琪、李維庭/新北報導

找車位最討厭碰到路霸,新北市政府規定,從停車日開始算起,15天內沒繳費就會發出警告,10天欠繳期限一到,就強制拖吊。但市府發現,被拖吊的車輛只有2成被車主領回,表示很多人將報廢車直接丟在路上。其它「隱性路霸」還有不用收費的停車格,因為沒有欠費問題,所以市府無法托吊;另外像是有些店家長期佔用門口車位,只要有繳費,一樣可以繼續佔用。

▲有些報廢車丟棄在公有停車格上,大大影響用路人的權益。

停在路邊收費停車格裡,車子已經蒙上一層灰,車燈都泛黃,雨刷上還夾著好幾張繳費單沒人理,這就是典型的路霸,新北市政府規定,從停車日開始算起,15天內沒繳費就會發出警告,10天欠繳期限一到就強制拖吊,總共25天期限,消滅路霸。

車主把費用繳清才能領回,但市府發現,只有2成車輛被領回,表示大部分都是報廢車,直接被丟在馬路上。

▲停車格不多又有路霸占位,民眾認為要加強拖吊。

民眾:「是應該就要把它拖吊,還大家一個停車的空間,畢竟車位這麼得少。」

民眾:「如果是報廢車,可以很明顯的判斷出來,我覺得應該就可以(拖吊),車位應該是要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非收費停車格經過民眾檢舉後才會拖吊。

市府清出車位,但恐怕還是有隱性路霸,像是新北市停車格並沒有全面收費,如果是非收費車格就沒有欠費問題,除非是報廢車、車牌已被註銷、欠稅、或是贓車等,經民眾檢舉才會被拖吊;還有像是有些店家長期佔用門口車位,只要有按時繳費,就不需要移車;一般收費車格也是只要有繳費,愛停多久就停多久。

▲收費車格的拖吊標準則取決於有沒有欠費。

新北市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許芫綺:「如果收費車格它一直都是可能在某個住家附近,一直都是某台車在停,可是他都有依法繳費你也沒辦法拖吊,取決於他有欠費或是沒欠費。」

儘管無法100%清除路霸,但2年來新北市政府已經拖吊260台車,最誇張的欠費6萬,相當於霸位整整一年。只是路霸鑽漏洞,自有一套妙計,恐怕有錢也不見得有位子停。(整理:實習編輯徐薰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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