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Metoo!國家教練性侵女選手 4年強迫性交30次

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體壇驚爆性侵醜聞!一名國家級的田徑教練,涉嫌性侵培訓的國家女選手,自2012年開始,就違反女方意願,利用每月的訓練機會,帶女選手上摩鐵強迫她發生性關係,女方曾在2012年時表示不願意再繼續,教練卻表示,如果2人結束關係,之後包括安排工作等前途都會失去,女選手因害怕失去將來的工作機會,只能隱忍持續與教練發生性關係,自2012年之後至2015年,至少被性侵超過30次。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教練判刑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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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教練性侵女選手遭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教練自女選手小美(化名)就讀國中時,就擔任其學校的學務主任兼田徑隊教練,等於是一手將小美從小培訓到上大學,但小美指控,自2011年上大學之後,教練每周五會載她到台中上課,但到台中時會先上摩鐵發生性關係,在2012年前2人的性關係並未違反她的意願,不過自那之後,她曾向教練表達,想要結束這1年來的性關係,卻被告知如果不持續,日後恐影響她的就業機會,也會影響比賽等等,小美對此只能隱忍,並持續跟教練發生違反意願的性關係。

小美控訴,因為教練經常規劃、安排她參與國內、國際田徑賽事,也保管她的各類比賽獎金,2人有監督、指導的關係,因此對於教練的說詞她不敢反抗,擔心影響未來的出路,她表示2012年之前,發生性關係並未違反她意願,但自那之後,即便她表示「不想再上摩鐵」、「不想再發生關係」,教練卻非常不高興,並以將來的出路脅迫,讓她只能一再隱忍。而自2012年5月開始至2015年10月,以每月1次的頻率來算,至少違反小美意願性侵超過30次。

該教練出庭時,坦承有跟小美發生性關係,但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屬於兩情相悅,還拿出手機簡訊佐證,認為並未違反她的意願。不過法官調查發現,即便雙方已有性關係多年,但小美依舊以「您」、「老師」等尊稱來稱呼教練,可見教練的權威並未因2人多次性關係而減少,因此依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他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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