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闊氣幫還債 他逼獄友嫩妹「愛愛」7次…還害墮胎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56歲黃姓男子,日前因案服刑,出獄後他幫獄友的母親清還400萬債務,甚至還幫忙支付生活開銷,沒想到黃男卻藉此逼小他33歲獄友的妹妹和他發生關係,還害對方懷孕墮胎。新北地院審理後,今依利用機會性交罪判黃男7年6月徒刑。

掩面、哭泣、崩潰/flickr/https://flic.kr/p/fnzPBd

▲黃男性侵獄友妹妹還害墮胎,法官判黃男7年6個月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56歲黃姓男子,年紀比獄友妹妹大33歲,明知對方不喜歡自己,根本不想跟他發生關係,仍在2014年11月到2016年4月間,7度以自己替其家庭償還債務和付生活費為由,與對方發生關係,甚至獄友妹妹還因此懷孕墮胎。

法官審理時,黃男坦承和獄友妹妹發生性關係,辯稱7次都是在對方同意的情況下發生;但被害女子表示,自己和黃男的年紀差很多,根本沒有好感,更談不上喜歡,是黃男會講一些威脅的話,逼迫她妥協發生性關係。

黃男的獄友也證稱,妹妹一直都是用「叔叔」稱呼黃男,不曾聽聞妹妹喜歡對方,反而是聽妹妹提過曾為黃男墮胎的不堪往事。

法官認為,黃男的年紀大到足以當被害女子的父親,雖然「愛情不分年齡」,但從被害女子及其家人的供述觀看,顯見其對黃男沒有好感,發生性關係是顧慮不答應恐被斷絕經濟來源而就範,因此依利用機會性交罪判黃男7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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