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愛慕傳播妹騙到摩鐵 毆打軟禁她6小時幸遇警臨檢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一名40歲林姓男子因愛慕傳播妹小琳(化名),經多次表露愛意未獲回應後,林男竟佯裝成小琳的友人,約她至摩鐵吸毒,小琳赴約時驚見現身的竟是林男,準備調頭離去時,卻遭林男動手毆打,將小琳軟禁約6小時,直到遇上警方臨檢,小琳這才脫困,事後小琳更指控林男性侵她;但經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性侵部份罪證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最後將林男依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

▲男子騙傳播妹至摩鐵,竟動手毆打軟禁她。(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林男在酒店認識小琳後,曾多次透露愛慕之意,卻未獲得回應,未料林男去年7月竟透過微信通訊軟體,偽裝成小琳的友人約她至摩鐵吸毒,小琳前往赴約發現並非是好友,準備轉身離去時,卻遭林男掐住頸部壓制在床,並動手毆打她,小琳這才放棄抵抗,但隨後小琳再度想離開時,又再度遭林男毆打,小琳嚇得磕頭磕頭,央求林男放她走,但林男仍不肯罷手,還強迫小琳一起吸食大麻才能走,直到警方上門臨檢,小琳聞聲便隨即奪門而出求救;事後小琳並指控林男還對她性侵。

林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一度辯稱是小琳在到摩鐵前就已有傷勢,認為是對方怕被警方查獲毒品才誣陷他;之後則辯稱他與小琳是一起吸毒並自然的親吻撫摸,欲進一步發生性關係遭拒後便停止,而小琳因後來精神恍惚攻擊他,他才會動手掐小琳,警方臨檢時還是他主動開的門。

檢方審酌,小琳逃出時僅向警方哭訴遭毆打和軟禁,而小琳身上也並未檢出有林男DNA,故性侵部份因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因此檢方將林男依傷害、妨害自由罪嫌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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