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酒駕遇檢不停 致人於死要怎館?綠委提修法

記者陳冠穎/台北報導

酒駕致人於死的事件層出不窮,民進黨立委何志偉與趙天麟今10日召開記者會表態修法,32位委員同意連署,希望透過加重罰鍰和相關配套措施等規定,杜絕攔檢不停的惡質情況。原先的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61條中,並沒有明確定出「遇檢不停」導致重傷、致人於死可吊銷駕照,立委何志偉希望,未來修法可以納入此條件。

▲(圖/記者陳冠穎攝影)

立委何志偉表示,有許多在道路穿梭追逐造成無辜路人重傷的案例,以公路總局統計為例,近三年共發生了24,927件;今年至今高達2509件(統計至三月)每天平均來到28件是近三年新高,從數據證明單純罰錢了事並不能解決問題,需要其他配套杜絕這種狀況。

趙天麟認為除了酒駕,毒駕防治也是重點,目前酒駕是社會大眾深惡痛絕的事,針對不願酒測者已修法直接處18萬元罰鍰;累犯者36萬。除了酒駕,毒駕毅然一年約有3500件。近年來,因持有、販賣毒品犯罪案例不斷上升,使得毒駕狀況層出不窮,當事人持有毒品不願停車受檢造成更進一步之危害情形發生,為避免這類情況持續發生,將移置車輛與吊銷駕照等規定進而防堵毒駕    

警眷代表巫芸綺說,很多警察攔檢遭衝撞的事件層出不窮,曾有台中一台連結車在被員警攔下後,員警遭車到車追撞的事件,這些事都讓警眷心理負荷大,希望立院可以透過此修法保障警察權力。

交通部李昭賢專門委員指出,相信修法後有助於逃逸拒檢部分,提高罰鍰、沒入車輛上,交通部全力支持、樂觀其成,但修法技術面上,如重傷、致人於死可吊銷駕照等配套,原則上道交法61條已經有相關規範,沒入車輛上,規範在道交法61條比較符合;警政署交通組警監督察劉振安也說,對於修法他們傾向贊同,但相關配套在道交法61條上有連帶關係,應一併討論。針對未來修法,何志偉表示,現行規定「若抗拒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之稽查或有第六十條第一項之情形,因而引起傷害或死亡。」可吊銷駕照,不過何志偉認為,若有致人於死的情況,可以修法除吊銷駕照外,未來也不得再考領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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