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依法境管延2年!吳敦義:我愛國都來不及…怎會洩密

記者黃宣尹/台北報導

立法院7日完成《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刪除涉密人員退離職後可縮短出境管制期限規定,並明定管制時間最長可達6年,以嚴密國家機密保護,確保國安。總統府在研議後,17日正式發函予前總統馬英九、前副總統吳敦義,延長出境管制期限兩年。對此,馬英九與吳敦義今(19)稍早在國民黨副主席曾永權、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陪同下,於國民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說明。

▲馬英九與吳敦義今一同召開記者會。(圖/記者黃宣尹攝影)

馬英九表示,「總統府在對我執行三年出境管制期滿,也就是5月19日的前兩天,5月17日,沒經過事先預告,就恣意延長,限制我受憲法第十條所保障的遷徙自由,也沒有說明延長必要,明顯是因人設事,讓人懷疑政治黨派考量」。

馬英九也強調,「我們再來兩年每次要出國要向總統府申請,不但要告訴他們我要去哪裡、要講甚麼題目,我沒有人身自由,連言論自由都沒有了」,馬英九還說,如果針對最低保密期限十年,你怎麼只延長兩年不是七年,這不就是放水了嗎?「我們為甚麼要受這樣的待遇呢?我們畢竟是個卸任總統阿」。

吳敦義則表示,「我們希望蔡總統知道我們執政的時候,有權有責我們都要維護中華民國最高利益,造福國人,真正拚經濟,現在已經卸任,我們怎麼可能又去洩漏甚麼國家機密,不可能的事情,我們愛國都來不及了」。吳也表示,「我覺得蔡女士做總統應該要將心比心,如果要背叛國家就依法懲處嘛,有權的時候我們都沒有洩密讓國家失去利益,怎會在卸任之後,繼沒有機密可言,也沒有洩密材料,基本上就是如馬前總統所講的因人設事,拿國家機密保護法來做不恰當的使用,我覺得不公平」。

事實上,總統蔡英文今早受訪時已提過,這個管制對現在的執政團隊也一樣,自己卸任也適用,而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也表示,考量到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十年,對於涉密程度極高的重要人員如卸任總統、副總統等予以適度延長,符合法律規範及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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