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輪衝機車專用道!女傷重「半身癱」 法官判賠2千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不管是機車族還是汽車族在路上行駛都得多加小心!北部有一名江姓男子,開車時突然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衝進機車專用道,連續撞上兩台行駛中的機車。其中一名坐在後座的阮姓女子被撞到腦部損傷、半身癱瘓、生活無法自理。法官事後判處江男2117萬元的天價民事賠償,並以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裁定他服5個月有期徒刑。

據《自由時報》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2017年的10月,江男從新北市蘆洲區前往五股行經環堤大道的時候,突然跨越過禁止變換車道線,開上右側的機車專用道,撞擊到前方的歐姓、蔡姓騎士,並造成蔡男的妻子阮女(35歲)摔倒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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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女遭到撞傷重癱。(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阮女受傷嚴重,除了頭部外傷外,同時出現顱內出血及硬腦膜下出血的情況,事發當時甚至重度昏迷,即便經過長期治療,現在仍是半側肢體癱瘓、無法說話,需靠著他人整天照護,新北地院一審時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肇事的江男有期徒刑5個月。

但由於檢察官提出上訴,至今判決都尚未確定,金錢賠償部分,法官認定江男需負擔受害者的勞動力減少損害、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現在及未來的看護、護理費用、以及尿布、交通費等總計2117萬元,扣掉176萬餘元的保險金,江男需再支付1940萬餘元。江男對此表示,他承認犯罪事實,並對法院裁定的賠償金額沒有意見,但整起案件需等待2審法院審理結束。(編輯: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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