悶!員警開單告發店家佔用道路 竟反挨告侵入住宅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長泰派出所一名賴姓員警,今年2月間接獲檢舉指出河邊北街一間洗車廠占用道路,賴員循線前往現場時,確實發現洗車廠前堆放雜物,於是對黃姓老闆製單告發,沒想到黃男不但拒簽,更反控賴員侵入住宅,但檢方查看畫面後,發現賴姓員警穿著制服入內查看,僅停留17秒,試圖找黃男開單,並無侵入住宅犯意,因此予以不起訴。

據悉,三重河邊北街一間洗車廠,今年2月間遭人檢舉佔用道路,長泰派出所賴姓警員獲報前往取締,對黃姓老闆開單告發,但黃男不但拒簽告發單外,更不滿員警態度不佳,反控他侵入住宅。

賴員挨告後坦承當天接獲勤務中心指派前往現場取締時,曾進屋查看,發現黃姓屋主不再後便立即退到店外,並打電話請同事協助聯絡黃男,否認有侵入住宅犯行。

檢方勘驗監視器、密錄器畫面後發現,賴員當天穿著警察制服入內查看,前後僅17秒時間,並未移動、放置店內任何物品,期間也沒有任何騷擾黃男的行為,因此認為並無侵入住宅的犯意,予以賴員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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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賴員並無侵入住宅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資料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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