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打槍!醫師帶女同事進摩鐵 辯48分鐘太短不能做

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縣1名林姓女醫檢師,先前與魏姓已婚男醫師發生外遇,兩人還曾到摩鐵嘿咻,魏男妻子發現姦情後,不但要求林女寫下協議書,還須賠償12萬元,事後仍對兩人提告妨害家庭;林女辯稱,當天她受到脅迫才承認,還以「進摩鐵48分鐘太短」為由,否認兩人發生性行為,不過法官勘驗影片後發現,雙方溝通過程理性平和,而且每人性交時間長短不同,48分鐘無法做為判斷依據,認定林女罪證明確,遂依妨害家庭罪判她3月徒刑。

檢警調查,林女與魏男均任職於竹北地區某醫院,2018年6月間,2人利用午休時間到摩鐵嘿修,歷時48分鐘便已結束;孰料,魏妻查看行車紀錄器後發現,丈夫竟載著林女到摩鐵,她憤而質問對方緣由,丈夫才坦承外遇一事;事後魏妻帶著丈夫前往小三住家,林女只好簽下協議書並賠償12萬元,但魏妻仍對丈夫及林女提告妨害家庭。

林女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她與魏男相約吃飯,後來兩人抵達汽車旅館後,魏男先去浴室洗澡,她則在做自己的事,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她也不知對方已婚;林女律師亦表示,2人從進入摩鐵到離開一共48分鐘,應無足夠時間發生性行為。

林女還說,魏男及其妻子跑到她家,並當著她的雙親面前,以提告、前科寄醫院等方式威脅,她逼不得已才承認與魏男發生性行為,並簽下允諾賠償12萬的協議書;林女母親亦證稱,當天魏男夫妻衝進她家,魏妻先罵女兒跟她丈夫發生關係,還說丈夫已經承認,要她一併認罪,魏男甚至在一旁幫腔,魏妻更口出「不道歉不賠償,就會用力告」、「前科寄到醫院,一輩子無法進公家機關了」等語句,加上丈夫也要女兒認錯,女兒才會寫下協議書。

法官勘驗影片後發現,雙方談話語氣平和,並無針鋒相對情形,證明林女簽協議書過程並未被脅迫;再者,當時林父要求女兒到醫院檢查處女膜是否完整,藉以證明自己未跟魏男嘿咻,足以認定林父相信女兒,才會提出如此要求,並未強迫要求女兒認錯,加上雙方均知彼此有錄音,不可能陷自己於不法,認定林母證詞不可採新,協議書則具備證據力。

法官認為,林女曾與魏男小孩視訊,而且與對方工作有所接觸,林女顯然早知魏男已婚,加上林女與魏男進入摩鐵,顯見2人動機並不單純,儘管林女律師辯稱,2人在房內時間很短,但每人性交時間長短均不相同,因此無法判定2人並未發生性行為;再者,先前林女寫下協議書,坦承與對方發生關係,並允諾賠償12萬元,認定林女罪證明確,遂依妨害秘密罪判她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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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以進入摩鐵48分鐘太短為由否認嘿咻仍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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