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正式公告!交部今「單獨約見」駕駛確定破局

記者蕭筠/台北報導

交通部今(6)日正式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Uber條款),公告3天後上路,預計最快10月9日依法取締,該法要求Uber租賃車須回歸時租規定,並採至少1小時收費,且須提報營運計畫書審查,有違者將開罰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交通部原訂今上午10時約見Uber駕駛自救會溝通,不過因自救會要求開放直播公開本次會談所有的過程、內容,並邀集Uber公司、租賃車共同參加,否則拒絕出席,交通部直至稍早9時30分左右才同意開放網路直播,但自救會表態確定不出席,主要原因為交通部未邀集3方與會,對此,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表示遺憾,但會談大門永遠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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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駕駛自救會上月底赴行政院抗議陳情。(資料圖/記者蕭筠攝影)

交通部今正式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明訂未來與租賃業者合作之資訊平台,需以日租或時租計費(指最低1小時起跳收費),且禁止租賃車外駛巡迴攬客,以及須造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提供租賃資訊讓主管機關查核,平台也需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公告3天後正式上路,交通部則將給予Uber科技平台、駕駛、代僱駕駛4個月緩衝輔導期,做好相關準備,預計10月9日初正式開始取締,違者將開罰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Uber駕駛自救會因不滿修正案通過,曾於5月29日赴行政院抗議、遞陳情書,要求和交通部進行對話,交通部原訂今(6)日上午約見自救會,不過昨自救會發出3點聲明,包括「請交通部事先公布議程與討論事項,或是由自救會提出討論議程」、「請交通部邀請所有利害關係人,包含代僱駕駛、小客車租賃業者、平台業者、網路叫車消費者等一起參與」、「請交通部全程公開討論過程,在民主國家,公共政策討論無需密會、更不需要摸頭,社會大眾與媒體都有權知道政府對政策的規劃安排與走向」,否則將拒絕出席該會,交通部則回應和其他相關業者也有另約,以利個別問題溝通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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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在會議室等待Uber駕駛到來。(圖/交通部提供)

今(6)日上午10時整交通部按約定於會議室等待Uber駕駛到來,不過自救會表達確定不出席,交通部稍早前同意開放臉書同步直播,交通部指出,政務次長王國材原訂本日上午10時與Uber駕駛自救會代表見面,自救會提出7位與會人員名單,為能充分瞭解駕駛困難,特別請路政司於6月4日電洽自救會廣邀駕駛參加,並已更換為大型會議室,期待與駕駛碰面;自救會主張會面要公開並直播,王國材也同意於交通部臉書同步直播,惟自救會仍表示今日不參加會談,交通部甚為遺憾。

王國材表示會談大門永遠敞開,歡迎自救會隨時聯繫,希望透過理性的溝通,處理駕駛的疑慮,也很期待自救會參與,他不旺再度重申交通部歡迎完全合法的Uber大車隊,不會讓任何一個Uber司機失業,交通部約等至10時51分左右結束等待。對此,Uber駕駛自救會再度重申要求,「我們要的公開是平台、業者、司機、消費者之間的真正開誠佈公」,也認同交通部願意開放直播一舉,但交通部今早仍一字不漏的公開預告修正103-1法,司機群紛紛躁動不安,再次強調會議需要相關利害關係人討論才有意義,將持續信心等候交通部誠意,於下次安排公開的3方會議,「屆時自救會必定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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