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拆房?內政部公布違建拆除預算 台南僅40萬元

沒錢、沒法、沒人力,快六十萬件違建怎麼拆呀?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火燒建築物一再發生,祝融之災不知已經奪走多少條人命,台北市長柯文哲下令,3月20日將介入拆除226戶違建建築。行政院長毛治國也跟進要求中央各部會和地發政府發揮公權力,將違建的建築物依法拆除,但根據內政部公布的資料,政府壓根沒錢、沒法、也沒人力來拆房子。

柯文哲光速公布違建 "松山區最大160坪"

根據內政部「104年地方政府違章建築拆除經費編列統計表」中,預算編列最多的都市,分別是新北市3500萬元桃園市1500萬元台北市800萬元,預算最少的則是台南市,只有通過40萬元,而通過預算低於一百萬元的共有八個縣市,各縣市的預算金額相差非常懸殊。至於新北市、高雄市、和嘉義市的違章建築拆除經費,還需要等議會通過才能確定實際金額。

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經費800萬元算多嗎?拿台北市長柯文哲下的命令「3月20日要拆除226戶」為例,一戶分下來約花35000元,但是一輛中型挖土機PC300,半天的出車費用就要4000元以上,另外還沒加上載運廢棄物的卡車費用及其他工人的花費。柯文哲市長做事風格明快,上任後火速拆除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也是台北市民有目共睹的,但面對台北市6562間、10993戶尚未拆除的違章建築,不管由誰來處理都是一大挑戰。而違章建築的拆除費用,依照《建築法》規定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但地方政府還是得根據「違章建築處理拆除收費自治條例」來執行,偏偏台灣只有台北市等6個地方政府有發布「拆除收費自治條例或標準」,很多地方根本無法可依,更別說是拆除違建了。

目前內政部正積極推動「建築法」修法,明定違建人應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補辦手續、自行拆除,屆期未自行拆除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另外,罰鍰收入須成立基金,供作查報及執行拆除相關經費使用,此草案已於102年6月12日送立法院審議,但直到今日尚未排入議程審查。違章建築會破壞房屋結構,不僅影響公共安全且破壞城鄉景觀風貌,根據營建署統計至102年底止,全台違建高達58萬8千餘件。對於地方政府違章建築拆除經費普遍偏低,內政部要地方政府更積極的處理違建和優先拆除影響公共安全者,希望議會能多支持相關的預算。(整理:實習編輯周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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