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祖厝牆倒漏雨如廢墟 妻住不下去買新房遭夫訴離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不滿罹癌後妻子就與他分房,甚至還另外購買新屋搬出分居,遂向法院訴請離婚,黃妻則辯稱,是因原本同住的祖厝屋齡已逾百年,年久未修殘破不堪,就連下雨時還會漏水,她難以忍受才購新房,且是丈夫不願搬去與她同住;高等法院經審閱相關照片,認定古厝環境惡劣,而黃妻購屋時,黃男還曾陪同前往,並未拒絕購屋一事,因此認為黃妻的說法有理,駁回黃男的離婚訴求。

▲百年古厝像廢墟,妻子住不下去買房搬出,丈夫訴離遭駁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夫妻倆婚後住在1897年建的古厝中,堪稱是地方歷史文物,但因年久失修,土造牆面遇水軟化傾倒,下雨時還會漏水,毀損客廳裝潢,就連屋瓦、木樑也都已破裂、腐壞,屋頂僅剩3根短木頭支撐,猶如廢墟;黃男表示,他在結婚5年後被診斷出罹患鼻咽癌,妻子就與他分房睡,妻子更於2014年間另外買了新房,獨自搬出與他分居,還不給新房鑰匙,認為妻子是惡意遺棄,2人婚姻已無法維持,希望法官判離。

黃妻則駁斥,是丈夫以睡眠品質為由,自行到其他房間睡覺,且丈夫罹癌後就不工作,也不負擔家計,家中生計全由她一人獨扛;而丈夫為與手足爭祖產,還常在家中大打出手、斷水電、破壞門窗家具等,讓生活不得安寧;至於古厝因殘破不堪無法居住,所以在徵得丈夫同意後,才在外買房子居住,另新家為密碼鎖設計,並不須使用鑰匙,當初亦有告知丈夫密碼,是丈夫不領情,甚至還曾在外徵婚徵友,故2人婚姻出現裂痕絕非她的錯。

兒子也證稱,指爸爸罹癌後便與媽媽分房,家中生計與小孩均是媽媽一人負責照料,因古厝殘破無法居住,媽媽才會搬出,但只要適逢節慶 ,媽媽都會返家拜拜祭祖,有時也會煮東西給爸爸吃。

高院審酌,據古厝照片確認客觀上已不堪住人,雖黃男聲稱以用輪胎、水泥、鐵皮、木頭等為房修補,但仍未排除安全疑慮,黃妻購屋搬家有理,且黃妻購屋時,黃男亦曾陪同並未拒買,僅剩黃男堅持留在古厝,因此認定婚姻破綻並非黃妻造成,駁回黃男離婚訴請,仍可上訴。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