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公園遛猴子…小女孩遭「攻擊」 無辜被咬、抓傷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年初農委會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並修正名稱為「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正式生效,其中山羌、台灣獼猴、白鼻心、大田鷸、龜殼花、雨傘節、眼鏡蛇和短肢攀蜥等8種動物,確定從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不料現在傳出,竟有民眾把獼猴當寵物且還帶到公園遛,導致小朋友受傷。彰化陽明公園,日前一名男童帶著猴子在公園玩耍,結果一名女童被咬傷,接著男童和母親就帶著猴子離開,讓女童媽媽相當傻眼,氣得在臉書上貼文呼籲大家注意。

男童公園遛猴子,女童遭咬傷

▼▲男童在公園裡遛猴子,吸引不少人圍觀。(圖/記者許書維翻攝)

男童公園遛猴子,女童遭咬傷

一名女童媽媽在臉書上發文提醒大家注意,因為她的寶貝女兒到公園玩,結果被猴子咬傷,而這猴子還不是野生的猴子,是有人飼養的猴子,她呼籲大家若看到儘量閃避,因為猴子具有攻擊性。據悉,這個月9日下午,一名媽媽帶著小男童到彰化陽明公園玩耍,而小男童手裡牽著飼養的寵物,那就是一隻猴子。看到猴子出現在公園裡,許多民眾、小朋友好奇圍觀,男童見大家如此興奮、好奇,忍不住炫耀心情,開始和自己的猴子互動,但過程中多次有幾次似乎被猴子弄痛。

後來男童牽著猴子到遊戲區玩耍,沒想到發生弄傷女童的「插曲」!女童媽媽秀出孩子受傷的照片,她表示,當時女兒在溜滑梯時,猴子突然跳到她身上,咬傷、抓傷女兒,但沒想到猴子的主人完全沒有阻止自家猴子的行為或道歉,僅說「她不怕啦」就離開了。女童媽媽除了呼籲家長們帶小孩到公園若遇到要小心外,也說真的很生氣、心疼孩子受傷,不排除提告求償。雖然獼猴已不是保育類,但彰化農業處野生動物保護科表示,獼猴仍屬野生動物不得飼養,若飼養可依法開罰6萬到30萬。

男童公園遛猴子,女童遭咬傷

▼▲有女童被猴子抓、咬傷,女童媽媽相當不捨、生氣。(圖/記者許書維翻攝)

男童公園遛猴子,女童遭咬傷

事後警方通知男童母親到案說明,對於飼養猴子一事,男童媽媽說,那隻猴子是在路上撿到的,發現牠咬人後也已把牠野放,並沒有繼續飼養了。(編輯:張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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