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用肉體換恩情」 人夫見妻洗澡手機不離身驚覺戴綠帽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朱姓人夫發現妻子不僅無故外出,甚至連洗澡時手機也從不離身,並不讓他看其手機訊息,驚覺妻子有異,於是質問妻子,妻子這才坦承與長期配合維修機車的店員外遇,2人並透過LINE互傳許多鹹濕對話,2人不倫戀曝光後曾向朱男保證斷絕關係,但未料又被朱男撞見2人仍藕斷絲連,朱男憤而提求償;新北地院審酌,認為2人已逾越一般朋友關係,因此判小王須賠償朱男10萬元確定。

▲人妻連洗澡時手機都不離身,讓丈夫驚覺有異揪出妻出軌。(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朱男指訴,與妻子於3年前結婚,婚後感情融洽,未料前年妻子與長期配合維修機車的店員相識後,就與他漸漸疏遠,去年2月間,發現妻子只要手機傳來LINE訊息時就會很緊張,也不讓他看訊息內容,甚至洗澡時手機也不離身,而且妻子外出經常不告知去向,種種怪異行為讓他驚覺不對勁,隱忍一個月後,朱男受不了質問妻子,妻子才坦承與機車行店員偷情,並將手機交出來,朱男查看妻子的LINE訊息,卻驚見2人互傳「那我用我的肉體換妳這份恩情!」、「妳好像很想要…」等煽情對話,2人還拍有摟抱、親吻臉及手捏胸部等親蜜合影。

事後妻子與小王向朱男允諾不再繼續,但在去年5月間,朱男當場撞見小王載妻子返家,2人甚至在住處附近接吻,憤而提告求償;小王則辯稱與朱妻只是朋友,親蜜舉動是為了要拍照,至於親吻是人妻稱生日快到了,應其要求親吻當作禮物。

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原本以罪證不足判朱男敗訴,朱男不服提起上訴,經新北地院審酌,人妻與小王的訊息對話內容,認為2人應是在交往中,加上摟抱、親吻等親蜜合照,認定2人關係已逾越正常朋友情誼,因此判機車行店員必須賠償朱男10萬元確定,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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