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四面佛前偷「小狐仙」被告!檢察官:與人結緣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妙齡女子日前到大同參拜四面佛,並在擲筊後拿走廟裡一座小狐仙神像,由於該座神像價值5880元,宮廟人員認為該名女子不告而取,對她提出竊盜控告,不過檢察官在審理案件時,認為台灣傳統上有請神回家祭拜的習俗,該女可能誤以小狐仙是廟方拿來結緣才拿走,最後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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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佛廟。(示意圖/資料照)

現年18歲的謝女於3月22日前往延平北路的四面佛廟求取姻緣,參拜的途中看到廟內的置物櫃子上有一座小狐仙神像,她當下擲出聖筊後,認為神明許可,就直接把神像給拿走。

廟方人員事後發現神像遺失,調閱監視器查看,發現神像確實是被人拿走的,聲稱神像屬於廟方財產,並不是要送給信徒的,於是對謝女提出偷竊告訴。不過檢察官查看畫面後,舉出台灣習俗中有請神像回家供奉的概念,覺得謝女以為小狐仙神像只是廟方拿來結緣所用。

檢察官也分析,小狐仙神像沒有與四面佛一起供奉在神龕裡,且廟方置物櫃共分三層,其中1層是擺放香爐,而第2層則放了幾十尊神像,小狐仙就放在其中,但謝女並無取走其他價值更高的神像;同時謝女離開時,還虔誠的用雙手捧著小狐仙,並沒有如同一般竊賊放在背包裡,案發後更是主動歸還小狐仙神像,因此可以確認她沒有不法意圖,最後以不起訴處分。(編輯: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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