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戰已婚同事懷孕!小三撇責辯「前男友的」 遭正宮怒打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和妻子結婚多年,卻和一名蘇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對方還因此懷孕。之後此事被吳妻發覺,沒想到吳男竟隨即帶小三去婦產科做人工流產手術,蘇女還辯稱,小孩是前男友的,是因為被對方拋棄,才會請吳男代簽同意書。不過吳妻在法院上拿出聊天紀錄,狠狠打臉對方說法,獲得勝訴。

小三、偷情、外遇、劈腿(示意圖)/pixabay

▲吳男和蘇女發生婚外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吳男和蘇女是一間高雄工程公司的同事,但兩人日久生情,竟從單純的同事情轉變成婚外情,並在2016年底至2017年初期間發生性行為,蘇女還因此懷孕。事後從事櫃姐工作的吳妻得知此事後,氣得要老公盡快解決此事。孰料,吳男竟是帶著蘇女到婦產科診所墮胎,蘇女更狡辯說,腹中的胎兒是前男友的,和吳男沒關係,只是因為前男友對她始亂終棄,才會拜託吳男代簽同意書。

孕婦,懷孕,產婦圖/翻攝自PIXBAY

▲蘇女懷吳男的小孩,還狡辯說是前男友的。(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不過法院勘驗吳男和蘇女母親的對話紀錄,發現蘇母曾提到,「對於我女兒的執著我也放棄了,希望你能做明確的決定,如果沒辦法照我說的就不要把小孩生下來」、「這個問題也是你要去做決定的,不是單方面就能解決的」、「你的決定就牽動著我女兒往後的人生,麻煩你了」,法官認定此對話足以證明吳男和蘇女通姦,兩人應賠償吳妻25萬元。

吳男和蘇女不服判決,持續上訴,不過高雄地院表示,蘇母從一開始就知道女兒懷孕,為何蘇女還要找吳男陪同墮胎,而非自己協助處理,且蘇母也提到,要不要保住小孩是吳男必須做的決定,因此認定兩人的行為已傷害到元配婚姻,最終仍判兩人須賠償25萬元,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朱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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